任是无情也动人——小评《多情剑客无情剑》

admin 发表于 迎风一刀斩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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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情剑客无情剑》,又名《风云第一刀》,著于1969年。
  1969年的金庸45岁,他创作并发表了巅峰之作《鹿鼎记》,一俟连载完毕他就宣布封笔并开始着手修订自己的全部作品。同年也是45岁的梁羽生还在“游剑江湖”,但他的巅峰期已经过去。未满20岁的文艺青年温瑞安正打算“剑试天下”,“追杀”于江湖,更年轻的黄易还没踪影……这个真空注定要由古龙来填充,69年的古龙32岁,正处在一个男人的黄金年龄,那时的他还年轻,有激情,也有野心,他一定想通过这部书构建属于他自己的江湖。《多情》不是没有瑕疵,但它的出色却足以让挑剔的读者沉浸在故事当中而忘了去挑刺。有两部书最能让人感受到古龙创作态度的认真,一部是《多情剑客无情剑》,一部是《天涯·明月·刀》。“椎心泣血”这个词虽然意思不当,但望文生义,或许可以用来概括他写这两部书时的状态。
  即将进入70年的《多情》已经开始有一些不同,古龙的青春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不是金庸,成长小说不是他喜欢的模式,相反,他的好小说大都带有浓重的中年气息,仿佛是一雨成秋,才刚成熟就走向了衰老。彼时李寻欢(或者说古龙)的萧索寂寞虽未沦肌浃髓,但它就象慢性毒药,已开始销魂蚀骨。江湖夜雨十年灯。一杯一杯的烈酒入喉,总有喝醉的时候;一刀一刀的入木三分,总有死心的时候;一次一次的飞刀脱手,总有力竭的时候,而生命,又怎禁得起如此奢侈的透支?

  ● 情到浓时情转薄

  彼时《多情》的语言还不够成熟,却可以看出古龙用心的痕迹,其中有用得好的,也有用得不太妥帖的。精彩的如开篇,“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熔万物为白银……”恍然便是“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的化用。《多情》中借用或化用古典诗文的情况或显或隐,表现形式相当丰富。

  且看郭嵩阳与李寻欢决战一段: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枫林里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浓了。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 
  这景象惨绝!亦艳绝!……”
  这样的画面唯美至极,我极疑心张艺谋的《英雄》里枫林决战的视觉效果就是从这里脱胎而来的。据说老谋子也爱看古龙,认为古龙的小说里边有特别“神”的东西,特别飘逸的东西,那就是想象力。

  再看李寻欢和阿飞分别时:
  “风吹过大地,风在呜咽。 
  远处传来零落的更鼓,遥远得就像是眼泪滴落在枯叶上的声音。 
  两人还是面对面地站着,明亮的眸子里已有了雾。
  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只有雾—— ”
  在别处,古龙再次写道:“更鼓仿佛离人落在木叶上的清泪……”反复重现的画面依稀便是温词“梧桐叶,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的意境,却因为得其意,忘其言而显得更为动人。

  “何必多情?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别人成双作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老实说,每次看到古龙小说中的歌词我都有种不忍卒读的感觉。他的意境何其优美,语言却何其恶俗。《决战前后》里陆小凤和司空摘星两人相互拍砖时所唱的童谣,《欢乐英雄》里卖花女玉玲珑所唱的歌词,加上《多情》里半文半白的调调常让人哭笑不得。少数几个例外如《萧十一郎》,“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恻,世情如霜……”也许因为《萧十一郎》与影像的关系非同一般才造就了这个例外。还有一个是《大地飞鹰》,“儿须成名酒须醉,酒后倾诉是心言”,这首豪迈苍凉的域外民歌与前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知是古龙不用心,敷衍了事,还是他不适合“拿来主义”,他自己开创的诗意倒不时与古典意境暗合(或者是更深层的化用?),却不适合替他人做嫁衣裳。也许这正是一个靠天才和灵感写作的作家的特点吧。普鲁斯特说过,“有的人活着不依靠力量,正如有的人唱歌不靠嗓子,这些人更让人感兴趣,他们用智慧和情感代替他们所缺乏的材料。”古龙无疑就是这样的人,连带着他的创作也是如此。我常觉得习惯用理性思考的人读古龙往往会觉得古龙太简单而错过很多真正属于心灵的东西,而依赖直觉的人读古龙却又太容易沉浸在他所营造的氛围当中走不出来。

  《多情》的写作虽已透露出古龙求新求变的意愿,且颇具古龙特色,但其中不少地方的语言还带着传统武侠小说文言化的痕迹。新旧掺杂,今古交替,这是属于转型期纷繁芜杂的风格,还算不上纯正的古式文风。以几部重要著作为例(参照网上发布的比较权威的古龙作品年表),我们大致可以看到古龙语言转变(或者说创作风格形成)的轨迹。66年的《武林外史》开始有型,69年的《多情》小有所成,同年的《萧十一郎》是个飞跃,接下来71年的《流星·蝴蝶·剑》和《欢乐英雄》以及72年的《边城浪子》已经完全成熟(包括稍后的《陆小凤》系列以及《七种武器》系列),74年的《天涯·明月·刀》剑走偏锋,属于实验风格,76年《大地飞鹰》和78年《英雄无泪》的回归显得更为圆熟老到,而80年的《风铃中的刀声》除开代笔部分其语言已达巅峰。69年的《多情》身处其中是个十分重要的转折,颇有承上启下的意味。《多情》中天机老人论武学巅峰境界那段话可以做证,古龙在语言上下的功夫或者说古式风格的营造从有形到无形的过程就仿佛是从“手中无环,心中有环”到“环即是我,我即是环”的境界,也是一个从刻意营造诗意到本身就是诗的过程。

  ● 情凭谁来定错对

  人物塑造方面,李寻欢身上颇有几分沈浪的味道,在此之前古龙受传统的束缚还比较深,到了《多情》他则开始大胆创新。李寻欢之前古龙作品中或许还有如此具有古典意蕴的人物,李寻欢之后却再无一人有他的风采。《多情》最大的成就就是塑造了独一无二的李寻欢这一有性格缺陷的英雄形象,傅红雪与他颇有些相似之处但他们终究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李寻欢的潇洒落拓名士派风度可能有沈浪的影子,他的宽容、同情和对生命的热爱可能有楚留香的内涵,但他的人格和气质却是无人可比的,天上地下,只有这么一个李寻欢。

  把酒寻欢——李寻欢名为“寻欢”,可他找到的却只有寂寞。与他一同孤独地立在书中的另一个角色是林仙儿。为什么很多人一提起《多情》想到的就是这两个人?英雄美人固然是是千古不变的话题,更深层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两人都是古龙笔下独一无二的绝版人物。我们可以找到与荆无命相似的傅红雪,与阿飞相似的萧十一郎,与上官金虹相似的公子羽,与孙小红相似的苏樱或石秀云,与林诗音相似的沈璧君或卫凤娘,但是我们找不到具有诗人气质的浪子李寻欢和看起来象仙子却专门带男人下地狱的林仙儿,就象我们找不到另一个古龙。我们只有一个古龙,之前没有,之后也不会再有。孤篇横绝,这也是为什么人们说只有李寻欢才是古龙。

  李寻欢身上有看似对立的名士做派和浪子个性,这两者正代表了古龙创作的两种风格,他既可以塑造出象南宫平、王怜花、无花、原随云等富有传统韵味的惊才绝艳文采风流的人物,也可以塑造出象傅红雪、萧十一郎、陆小凤、小方这样具有现代精神草根气质哲学意味的人物,而李寻欢正是二者的集合体,这门第高华的风流浪子是古龙书中独一无二的人物。

  他“一肚子的不合时宜”,话语中隐隐可见坡翁不无辛酸的自嘲,而他的“落魄江湖载酒行”分明又是柳七的无奈+杜郎的不羁,此时的古龙已将豪放和婉约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多情》不仅有豪情也有悲情甚至苦情。李寻欢这充满诗人气质的落拓江湖客在面对血雨腥风的江湖时竟是如此淡然。古龙本可以就他的诗人气质延伸开来做一个类似金庸的江湖梦,他的诗意绝不在金庸之下,可他毕竟没有,他在构建的同时也在破坏,在推崇的同时也在反思。李寻欢终究是人而不是神,虽然他创造了类似神的奇迹,那是基于他伟大的人格和坚定的信念——爱和宽恕,那也是古龙自己的信念,也是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本质,更是贯穿整个小李飞刀系列的主题。古龙在实践自己的江湖理想时已经清楚看到了它有多难,所以他总是时时让李寻欢处于绝境。把人物“逼”到绝境里来拷问他的精神和灵魂,这是古龙惯用的手法,在《天涯·明月·刀》里对傅红雪达到了极致。

  关于李寻欢这个人物的争论已经太多,似乎不必再去凑这个热闹了,但是不谈《多情》则已,只要谈《多情》注定是绕不过李寻欢的。记得黎巴嫩诗人纪伯伦曾说过: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一颗心宽容。这句话用来形容李寻欢再恰当不过。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故园的梅花开了一地也落了一地,李寻欢你可会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看不下代笔的《圆月弯刀》,却意外地发现一个细节。龙家的后人与魔刀丁鹏说起当年事,丁鹏说了一句让人想不到的话:
  “世人皆道龙啸云对不起李寻欢,而实际上应是李寻欢对不起你家才是。小李探花最后功成名就,获得幸福。而龙家却从此销声匿迹,在江湖上的地位和名声更是一落千丈。就算当年龙啸云对不起李寻欢,他已用他的血洗清了他的罪孽。他的后人理应不再背负这个沉重的罪名。”丁鹏的话无疑是有道理的。
  龙家后人感激莫名却说出了一番更惊人的话:“你是第二个这么说的人。”
  “第一个是谁?”
  “李寻欢。”
  至此,我才真正心悦诚服于李寻欢这个人。
  “人寿百年,镜花水月,红尘繁华,瞬即变迁,若是情义两难全,情为先,义为先?”面对人生最大的拷问,任是谁怕也无法做出满意的答复吧。

  ● 多情却似总无情

  《多情》是写情的极致,惟有《欢乐英雄》可堪比拟。只不过,后者是欢愉的,温暖的,而前者却是凄厉的,辛酸的。《多情》中的亲情、友情、爱情都常惨烈,似乎正应验了那句谶语“越是美丽的,越是悲剧的”。

  一、亲情。
  这是古龙很少涉及的题材,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他笔下不太写亲情,关于家庭内部的纷争更是少得出奇。然而这一切在《多情》里却是个例外,可以说除了《多情》之外,他再也没这么细腻地去书写家庭,只是在某些篇章里会偶尔提及,比如说《三少爷的剑》里的谢晓峰、慕容秋荻和小弟一家三口的纠葛。但是只一次便已淋漓尽致,只一次便已刻骨铭心,只一次便已足够。龙啸云一家的风风雨雨,生生死死,恩恩怨怨,父与子的冲突和谐,母与子的隔阂理解,夫与妻的悲欢离合,都被古龙表现得异常详尽,我想,把龙家称为古龙笔下第一家应该不为过吧。

  “有这样的父母,你做我们的孩子实在是太苦了。”
  还记得在《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早熟的玛蒂达问杀手莱昂:“人生本就是苦还是只有童年苦?”莱昂答道:“生命就是如此。”破碎的童年最容易让孩子早熟,也最容易让聪明的孩子走向极端。龙小云的不幸在于他有那样一个父亲之外还有一个那样的母亲。龙啸云对龙小云的影响无须多言,林诗音那种补偿性的溺爱和对这个孩子异乎寻常的需要也是非常可怕的——她似乎把所有不能给所爱的人的感情都投到了这个孩子身上,这种感情投射相当可怕,而龙啸云对龙小云除了父子天性之外又何尝不是把他看做是他与林诗音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的纽带?龙小云所承受的爱是非常沉重的,他本身就是个非常聪明的孩子,一旦他明白这种情况的背后是什么,他就很快就由一开始的骄纵成性转变成阴鸷狠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他尝试过什么叫剥夺。如果一个孩子总是生活在不安之中他很快就学会了什么叫猜疑。

  龙啸云父亲形象的轰然倒塌,对柔弱的母亲林诗音的保护欲以及可能会失去母亲的强烈的不安感,还有父亲与母亲的矛盾冲突都深深地影响了龙小云。以至于后来他对父亲的态度很奇怪,一方面他不齿这个父亲,另一方面他又得竭力保护他,因为他知道,一旦失去父亲那么母亲也可能保不住了。他对母亲的态度更奇怪,林诗音说自己一生最大的弱点就是没有决心,她似乎永远在扮演承受者的角色,她的一生总是在等别人下决定,这不仅影响了她的一生也让她显得分外柔弱,连她的孩子都对她兴起了极强的保护欲。随着保护欲的增强,龙小云的占有欲也在增强,尤其表现在他对待母亲年轻时的情人李寻欢时的那份刻毒,更明显的变态心理是表现在他凌虐那些比他更柔弱的小女孩的时候。龙小云本来就是个极聪明极敏感的孩子,但是他要承担的东西实在太多,无能的父亲,柔弱的母亲,动荡的家庭,强大的外患……一切都在加速他的早熟,从这一点上来,无论如何龙啸云和林诗音都不是一对好父母,做他们的孩子的确是太苦了。

  “我只恨他为什么不是我的父亲?这样一来,你岂非不要走,我们这个家也不会破碎了?”不管龙小云再怎么狠毒、早熟有心计,他到底还是个孩子。虽说古龙作品中基本上没有单纯的孩子,但从古龙对龙小云的书写前后差别之大我们不得不承认古龙对龙小云还是比较宽容的。在古龙笔下,龙小云的蜕变更多的还是源自家庭的影响,所以,到头来能够化解他的戾气的还是家庭。全篇最感人的地方就是这对父子重归于好那一部分,“血洗一身孽”,龙啸云总算是还清了他欠李寻欢的债,也重新赢得了儿子龙小云的尊敬,“我承认,只有你才是我的父亲,我也只愿意做你的儿子,除了你,什么人我都不要,无论什么人……” ——这是独属父子之间的情感交流,只可惜那做父亲的是再也听不到了。仔细看来,《多情》里写的家庭几乎没有一个是完整的,唯一完整的龙家也因为龙啸云的死最后变成了林诗音与龙小云母子相依为命。

  另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子是阿飞和他那没露面的母亲白飞飞。关于阿飞母子是书中描写得最少的一部分,只隐约透露一些蛛丝马迹。人在江湖讲究的是快意恩仇,但比后面这个“仇”字更难消受的是排在前头的那个“恩”字。白飞飞一生孤苦,仇恨入骨,只因当年受朱七七滴水之恩便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所以她才会在生前再三叮嘱阿飞,“绝不要信任任何人,也绝不要受任何人的好处,否则你必将痛苦一生。”只此一点看来,白飞飞又岂是那种恶毒到底的女人?只是,她这一生的命运实在太过悲惨。前半生为了“复仇”而活,后半生一直和阿飞过着隐姓埋名的漂泊日子,在阿飞的回忆中她几乎没有一天是开心的。阿飞七岁时白飞飞便已过世,留下年幼的阿飞孤独地在这个世上长存,她教给阿飞的只有恨,只有报复,却也留给了阿飞满腔对爱的渴求。阿飞说他没有父亲,当他听到上官飞与荆无命争执时目中露出的痛苦之色绝不在他们两人之下。他又何尝不渴望有个父亲?李寻欢名义上是他的朋友,潜意识里阿飞有没有把他当作自己的精神之父谁也说不好,但是李寻欢改变了他的一生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爱之适以害之,这话不仅适用于李寻欢对林诗音的那份感情也适用于上官父子。一个人的欲望太大难免会做错事,只是承受这个错误的人实在太无辜。上官飞何尝不是父亲上官金虹追逐权力的牺牲品?由爱故生怖,由爱故生忧,《多情》制造了太多“爱的悲剧”。也许在古龙眼中,残缺才是人生的常态吧,残缺也是古龙最喜欢书写的主题之一。《多情》里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幸福的人,即使聪明可爱如孙小红也在爱情的驱使下无心铸下大错,最终失去了深爱她的爷爷……最难为的是那个睿智慈祥的老人,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当他把心爱的孙女抱在怀里时,又有谁能想象那双藏在烟雾里的眼睛有着何等深邃的悲哀和痛苦?爱是盲目的,这话不仅是针对爱情,亲情和友情也莫不如此。

  二、友情。
  俗话说得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对于父母离异,早早就踏上社会讨生活的古龙而言,人生最大的财富莫过于朋友,他对友情的歌颂甚至有凌驾在亲情和爱情之上的趋势。友情是古龙一贯来最善于书写也最乐于书写的题材。《多情》中的友情书写相当复杂,古龙几乎借此写尽了人生百态。朋友既是最了解你的人,反过来,他也可能成为你最大的敌人,这种一体两面的书写既为古龙赢得了称赞也为他带来了质疑和批评。但有一样是谁也无法抹杀的,那就是独属古龙风格的“知己仇敌”,可尊敬的朋友易得,可尊敬的仇敌难寻。这种看似矛盾却又惺惺相惜的“知己仇敌”格局在《多情》中出现的时候已经走向成熟。最经典的段落无疑属于郭嵩阳。

  什么是真正的友情?看郭嵩阳就知道了。“你一定为他做了什么他才会如此对你。”——李寻欢为郭嵩阳做了什么,郭嵩阳不惜为他付出生命?这个问题永远找不到答案。真正的友情永远不会计较付出多少,是否等价,是否值得,只要知道我们是朋友就够了。“朋友”这个词从来没有这么沉重过,因为郭嵩阳用生命赋予了它最深刻的内涵。

  游龙生严格来说并不能算是李寻欢的朋友,一开始,他把李寻欢当作“情敌”,但最后却为这个“情敌”献出了生命。他并不是个讨人喜欢的角色,世家子弟大都如此,眼高于顶,受不得一点委屈——除了在他们深爱的人面前。因此当李寻欢发现大欢喜女菩萨座前那个油头粉面的男宠竟然是游龙生的时候,可想而知他有多么惊讶。而最后,涂脂抹粉、卑躬屈膝的游龙生终于以生命为代价洗清了他的屈辱。当他在大欢喜女菩萨的重压下醒过来时,首先看到的是李寻欢那双永远都带着一抹淡淡忧郁的眼睛,感觉到有一双稳定的手正在替他擦拭着额上的冷汗:
  “我不是游龙生。”
  “你不是……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别的我都不知道。” 
  可是“朋友”一词终究安慰不了这个高傲的少年:“能交到你这种朋友的人,实在是运气,我只恨……为何不死在你手里!” 就象郭嵩阳宁愿不要朋友只求一个真正的对手一样,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朋友并不困难,要找个能令你尊敬的仇敌却太难了。

  吕凤先也不是个讨人喜欢的角色,他害了铃铃,最终也被林仙儿所害。他之所以会陷入如此悲惨的境地固然有自身的原因,但追究起来李寻欢也难逃干系。为了挽救阿飞,从不求人的李寻欢竟然不惜欠下沉重的人情债找吕凤先帮忙,凭良心说这并不能完全怪李寻欢,吕凤先本可以不答应的,可是他终究没能拒绝,因为他也需要朋友。结果,他成了黑夜里扑火的飞蛾,友情就是那盏灼痛他的灯。看到吕凤先疯狂地亟欲毁灭自己引以为豪的那只手的模样,你是否想起了那个一舞销魂之后毅然决然舍弃双腿的舞者?如果没有这些令他们骄傲的东西,他们的生命是否会是另一种结局?吕凤先最终下落不明,其实我很想知道,他找到医治心中创伤的良药了吗?

  关于龙啸云已说得太多。他是李寻欢最有争议的朋友。虽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情有可原的,但我始终对这个人物有一种挥之不去的厌恶,他的结局只让我想到了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龙啸云如此,李寻欢也如此,《多情》里几乎人人如此。

  关于阿飞也已说得太多。这个少年无论对爱情还是对友情都那么忠贞,一旦认定就再也不回头,即使屡遭打击仍不改初衷,他的爱情和友情都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关于他和李寻欢的友情,最令人难忘的是他两次教训林仙儿的情景:
  第一次是李寻欢被诬为梅花盗,他不顾一切地想要去兴云庄救李寻欢却被林仙儿阻止:“……无论多好的朋友,也没有自己的性命重要。”当时的阿飞瞪着初次相识的林仙儿,一字字道:“我只希望你以后永远莫要说这种话,这次我只当没有听到!”
  第二次是李寻欢请人去杀林仙儿未果,被阿飞发现,两人几乎彻底决裂,此时的林仙儿已经成了阿飞最爱的人,他不能容忍任何人侮辱她。而就在林仙儿企图诋毁阿飞与李寻欢之间的友情时,阿飞维护这份友情的态度还是那么坚决:“……李寻欢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任何人侮辱我的朋友……任何人!”阿飞不愧是阿飞,也只有阿飞才值得李寻欢如此牺牲吧。

  朋友是什么?读完《多情》你会感到这个词的分量,古龙以李寻欢为中心,写尽了他身边的朋友,也写尽了各式各样的友情,从他们的结局来看,非死即伤,其中最惨烈的莫过于铁传甲和从前中原八义的恩恩怨怨,每思即此不禁有些伤感,“朋友”这个词在古龙的笔下终究是太过理想化了,与之相比,爱情倒显得实际些。

  三、爱情。
  谁也不能否认古龙是写情的高手,他实在太了解男女之间那种微妙复杂的关系了,更难得的是他把爱情的追求与个体生命的意义结合在一起,进而思考人生,达到了一种形而上的高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古龙写遍人间痴男怨女,最让人难忘的依然是李寻欢和林诗音。他们之间后来那种痛苦的局面能怪李寻欢吗?如果他不回来是不是一切都不会改变呢?如果当初不是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李寻欢是人不是神,他的意志坚强,情感却脆弱,如果他能完全不受感情影响他就不会是今天的李寻欢了。能怪林诗音吗?性格决定命运,如果她当初够坚决,也许就不会出现今天的这种局面。可是去责怪林诗音还不如去责怪造化弄人。“人生中本有些事是谁也无可奈何的。无可奈何。这四字看来虽平淡,其实却是人生中最大的悲哀,最大的痛苦。遇着了这件事,你根本无法挣扎,无法奋斗,无法反抗,就算你将自己的肉体割裂,将自己的心也割成碎片,还是无可奈何。”君子三畏,首畏天命。人世无常的背后还有我们看不到的真相,那是属于命运的势力范围。

  命中注定青春就是巨大的浪费,耗费的不仅是我们的年华还有我们的热情和能量,悲哀的是谁也逃不过这一劫。那样庞大的热情,那样深挚的感情,阿飞对林仙儿亦如飞蛾扑火,唯一不同的是阿飞最终经过火的淬炼,挣脱了他的枷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枷锁——是鸟儿在寻找笼子,还是笼子在寻找鸟儿?毛姆《人性的枷锁》比之阿飞对林仙儿是更惨烈的寂灭。至少阿飞在爱上林仙儿的时候是把她当作了圣女,他不知道真相。《人性的枷锁》里菲利普爱上米尔德丽德的时候是明明白白知道她不值得他爱的,可他竟然无法摆脱。这是种什么样的爱,一边诅咒一边热爱,一边鄙夷一边求乞,都说哀莫大于心死,最苦的是心不死。阿飞还可以借助外力有清醒的时候,但深陷在“人性枷锁”里的菲利普只有听天由命。所以结局阿飞可以不屑林仙儿“我只奇怪,我以前怎么会爱上你这种女人的”,而毛姆的结局是在一片荒凉萧索中让菲利普深味人性的可悲,这样的悲凉足以扼杀一切生机。那喷涌的青春热情,对生命的所有期盼就这样燃烧殆尽……《多情》中阿飞的重生固然令人长舒了一口气,却隐隐留下了一丝遗憾,这遗憾在《边城浪子》里看得更清楚。《边城浪子》里再见阿飞已是心如止水的中年人,连他自己也不愿意再听人谈起他那些足以令人热血沸腾的往事,更不用说年轻时疯狂爱上的女人了,纵有欢肠已成冰,那一场声势浩大的青春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知道有多少人能记住杨承祖和胡媚这一对死在金钱帮手下的情人,他们的故事充满了无法描述的悲凉。他们的“爱情”在面临生与死的考验时暴露出虚弱的本质,仿佛又一次在提醒我们,永远不要去考验人性。奥威尔的《1984》里,主人公温斯顿面临即将来临的最可怕的刑罚时终于狂乱地一遍遍喊道:“咬茱莉娅吧!咬茱莉娅吧!别咬我!咬茱莉娅!……”同样的情形也在他的情人茱莉娅身上上演过,以至于在这之后他们再也无法面对那个他们曾经说爱的人,这是一次在生死关头前最彻底的背叛,对他们施以的刑罚太毒辣太高明,在摧毁人身上最美好的感情同时也摧毁了这个人,这是属于人的最深沉的悲哀和恐惧。

  ● 蛇足——无计悔多情

  说到底,《多情》其实是一个充满残缺、死亡和不幸的故事,为什么这样的故事依然能够打动人?不知道读者有没有留意,《多情》的开篇是李寻欢在冰天雪地里一个人寂寞地踏雪而来,结局是他偕爱人与朋友依依惜别。虽然《多情》也许更适合一个悲剧性的结局,因为它所写到的亲情、友情、爱情无一不惨烈到了极点,但是那个写书人毕竟没有放弃,他就象李寻欢,纵然被伤害了无数次,也仍然坚持相信人性。他实在是早已看透了世相人心,却为何还能如此充满希望?这才是他最让人敬佩的地方。他不怕俗,他知道大俗就是大雅,所以他坚持让沈浪保持微笑让叶开从容不迫,让楚留香陆小凤纵横无敌,让李寻欢傅红雪得到幸福,哪怕这幸福在我们看来不免有些勉强。“看穿一切又包容一切,不愤恨不指责,只宽恕和向往”——在他那样的人生历练之后仍能坚持的人有几个?尽管他自身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遗憾,但他终究在作品中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实现这个理念,这样的他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尊敬,就如同天上地下,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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